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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各科室、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进一步严肃纪律,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及烟花爆竹、鲜花、烟酒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总结表彰活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违规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回头看”,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锲而不舍、持续用力,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紧盯节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巩固深化“回头看”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明确要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局党委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节日期间的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节日期间遵守规定纪律情况进行抽查,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