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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备注

1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

【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一条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2

公路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鉴定

    【部门规章】《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3号)

    第八条 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部门规章】《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4号) 

    第十九条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第二十条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未经质量鉴定或质量鉴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质监机构对质量鉴定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