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设立市交通运输局,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下放的职责。
将平罗县境内水上安全监督、船舶登记、船员管理交由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管理。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铁路、民航机场建设管理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公共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调控等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和铁路、民航机场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和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指导县、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工作。
(四)组织实施治理公路三乱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保证公路畅通。
(五)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和船舶等水上设施的检验工作。
(六)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协调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石嘴山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的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市水务局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组织实施,保障河道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航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