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电子邮件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正文 政务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市建管中心、公路段: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185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市建管中心要监督所有施工工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科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确保施工拆迁、开挖及回填等重点环节精细化管理,对未落实扬尘污染治理要求的施工项目一律停工整治。
  二、 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
  市公路段要加强主干道路扬尘防治,尤其是城区连接线、出入口等重点路段,要采用机械清扫,加大清扫频次。
  三、认真履职,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建管中心、公路段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督,落实好相关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11月底书面报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