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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污染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治超办: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大气污染防治第二次调度会会议精神,继续推进我市公路治超工作有序深入开展,遏制超限超载及公路抛洒现象,打造良好路域环境,结合全市治超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17年12月8日——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加大常态化治理工作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重点路段重点货运车辆重点治理,加大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站点设置
  结合治超工作实际,为了更好的开展治理工作,增设4个流动治理站点和5个货运车辆免费冲洗点:
  (一)增加流动治理点4个:平罗太沙路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段、平罗玉皇阁大道、惠农西线大道兰山园段、惠农南环路段,站点分别由平罗县、惠农区治超办负责设立,每站安排路政人员4名,携带治超装备,市交警分局安排配备交警2名,开展治理工作。
  (二)设立货运车辆免费冲洗点5个:按照三县区的工作要求,抽调执法人员分别在大武口区西环路口处、平罗县头石路和北环路入城口处、惠农华谊大道和国道110线红果子段设立货运车辆免费冲洗点开展货运车辆降尘保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布点。三县区治超办及相关执法部门要把专项行动纳入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切实落实责任。针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三县区治超办及相关执法部门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对标对表,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决杜绝“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在处理超限超载车辆过程中,必须依法行政,无论程序还是实体均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处罚要规范,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五个不准”、“八项制度”的规定,杜绝重责轻罚、轻责重罚、以罚代管、重罚轻管以及“人情车”、“关系车”等现象。
  (四)做好治超检测站点路段和货运车辆免费冲洗点的保通工作。要多方采取措施加快检测速度,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车辆拥堵。
  (五)市治超办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及时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敷衍塞责的成员单位提出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切实形成铁腕治污的高压态势,确保打赢大气污染攻坚战。
         
         
         石嘴山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