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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石党办综〔2017〕15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关心困难群众工作
  认真组织各支部到下基层联系点、脱贫攻坚包抓点等,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帮扶空巢老人、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想方设法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切实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责任科室:政工科、办公室)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组织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治理环境污染等问题。做好道路清扫保洁、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建管中心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责任科室、单位:运管科、公路段、建管中心)
  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安排部署,全面排查行业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督科)
  四、扎实做好春运工作
  尽早谋划,提前统筹安排好春运各项任务,完善应急预案,合理调配运力资源。要协调运管局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售票方式,改进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购票、乘车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责任科室:运管科)
  五、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矛盾隐患要及时报局办公室,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有效防范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摸清底数,抓紧清欠,确保农民工们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协调做好节日天然气供应工作,加强监管,及时解决影响供气安全稳定运行的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及市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单位要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对违反制度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七、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应急
  要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办公室、公路段、海事局要认真安排好节日值班执勤,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妥善协调处理。(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各单位)